關於鬍鬚張漲價風波
劉克襄應沒料到,本來只是寫了篇短文,卻正中媒體炒作經濟議題的下懷,而經濟議題又正中群眾下懷,雙重放大變成矯枉過正。
營業額跌掉一成多,市府取消合作,商人哪堪這般折磨,趕緊道歉。
事已至此,劉騎虎難下,只能被迫演下去,而焦桐、舒國治則發言反對劉的看法。
追本溯源看,劉本來的文章「我想吃便宜的滷肉飯」不過是篇語帶抱怨的文章。
抱怨店家漲價沒什麼問題,但經過雙重放大,失真成大張撻伐的義憤,就是問題了。
看到不少人罵此事病態,我想了想,劉在這次事件形象受損,也算是意外跌坐在老虎上的半個受害者吧。
文章寫完了,以下是頭腦體操時間。
人們說漲價是店家的自由,如同消費者有不上門的自由,不喜歡價錢別吃就好,怎可逼得商家為不需道歉之事道歉。
我不反對
人們說這一切就交給自由市場機制決定就好,不該批評鬍鬚張漲價。
我則感到困惑
正是因為自由市場機制,在合法限度內,「批評鬍鬚張」與「對『批評鬍鬚張』的批評」都應是自由的。
好像太饒舌了,我的意思其實只是:在合法限度內
「人們可以批評任何事。」
上面的黃色語句除了少數極權統治者,大多數人都同意。
問題來了───
有人主張
「人們不該批評某事」
(人們說這一切就交給自由市場機制決定就好,不該批評鬍鬚張漲價。)
字面上看,紅字語句與黃字語句相抵觸,但是....
一來
如果你同意紅,那麼你會不容許黃。
二來
如果你同意黃,那麼(紅做為一種批評)你會容許紅。
搞混了沒?
或許我想問的是:一個藉言論自由而反言論自由的人,是否夠格享有言論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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